荔教綜〔2019〕68號
荔城區教育局關于 設立荔城區名師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區教師進修學校: 為充分發揮我區中小學幼兒園名優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樂于奉獻的名師隊伍,推進我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經研究,決定設立荔城區名師工作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培養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教育根本任務,以提高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為主旨,充分發揮名優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通過領銜名師的指導,培養造就更多的優秀教師、骨干教師,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培養任務 荔城區設立若干個中小學幼兒教育名師工作室,每個領銜名師帶6-8名成員。 三、領銜名師基本條件 領銜名師對象原則上從省特級教師、省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市級及以上名師工作室成員、區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教學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中推薦產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教書育人,師德高尚,為人師表,具有突出的敬業奉獻精神和開拓創新意識。 2.堅持教學、教研第一線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均為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4.受到過區級及以上綜合性表彰或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不含論文獎、作品獎、案例獎、指導獎、集體榮譽);近5年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具有一次優秀等次。 5.獨立承擔一門課程教學。近五年來教學工作量:教師每學年不少于400課時,中小學校長(含副校長)、幼兒園園長(含副園長)不少于200課時,教研員完成相應崗位的工作量;近5年在區級及以上開設過較高水平的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2次以上,得到廣泛好評。 6.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強,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5年主持過1項區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在教育類學術刊物或核心期刊上獨立撰寫并公開發表CN論文1篇及以上。 7.在培養青年教師方面成績顯著,近5年來指導和培養過1名區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含培養對象),或所培養的青年教師在區級及以上教學競賽中獲獎。 8.掌握信息技術和現代教育技術,具有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能力,能熟練應用本學科常用的教學軟件。能夠在線主持遠程教師教育教學培訓、在線接受教師的教育教學咨詢等技術。 9.音樂、美術、體育、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勞動技術)、心理健康、地方課程、小學英語、小學道德與法治(品德)、小學科學等學科領銜名師報名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名師工作室成員基本條件 名師工作室成員原則上從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含培養對象)中選拔產生。同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教書育人,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有奉獻精神和較強的開拓創新、團結協作精神。 2.堅持教學、教研第一線工作,具有6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均為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4.獨立承擔一門課程教學。近5年來教學工作量,教師每學年不少于400課時,中小學校長(含副校長)、幼兒園園長(含副園長)不少于200課時;近5年來開設過具有較高水平的區級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 5.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近5年來,至少參與區級以上課題1個,獨立撰寫區級及以上論文1篇。 6.掌握信息技術和現代教育技術,具有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能力,能熟練應用本學科常用的教學軟件。 五、申報辦法 1.本人申請并填寫《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申報表》或《荔城區名師工作室成員申報表》(見附件1),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后,向區教育局推薦。 2.各學校要把申報對象在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3.荔城區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研究確定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成員名單,同時對外發布、命名、掛牌。 六、有關要求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設立名師工作室對提升荔城區教育教學質量的重大意義,廣泛發動,精心組織,按照本文件要求做好推薦工作。 2.各學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條件要求,重點考察申報人選師德表現、工作實績、教育教學能力與水平,確保把德才兼備、真正優秀的人才選拔出來。在保證專業能力和水平的基礎上,要兼顧不同學段、學科教師的分布。 3.各學校要按規定認真審核申報人選的有關材料,確保材料真實、可靠。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各學校于2019年4月25日前將申報人選及相關紙質材料(含各附件)及各電子表格集中匯總上報荔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培訓處,郵箱:pxc2296019@163.com。 聯系人:許可欣 聯系電話:2280260; 聯系人:祁翎、李莎 聯系電話:2296019。 5.申報材料要求 (1)《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申報表》或《荔城區名師工作室成員申報表》(一式三份,并提交電子文檔)。 (2)《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申報匯總表》或《荔城區名師工作室成員申報匯總表》(一式一份,并提交電子文檔)。 (3)省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中小學教師教學技能大賽證書,市級及以上名師工作室成員證書、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書、2013-2018學年度考核登記表,以及有關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課題(立項證書、已結題的須提交結題證書)、論文論著(封面、目錄、正文)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5)開設的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的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6)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的證明材料及被指導對象的獲獎證明或協議材料(一式一份)。 (7)其它能夠說明和體現本人教育教學理念、教學專長與風格、影響力和引領示范輻射作用的有關材料(一式一份)。 (8)所有材料均必須提供文件、證書或獎狀(至少其中一樣)復印件。民間組織、臨時機構頒發的一切材料均不予認定。有效的文件、獎狀、證書頒發單位請參照職稱評聘相關規定。 (9)材料認定時間為2013年9月1日至今,以文件或證書(獎狀)上標注的時間為準。 二、所有申報材料務必分類裝訂,并制作目錄,標注頁碼。復印件均須經所在學校審核后加蓋公章,并且標注“與原件相符”字樣。
附件:1.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申報表 2.荔城區名師工作室成員申報表 3.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成員申報匯總表 4.荔城區名師工作室章程
荔城區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主動公開)
附件1
荔城區名師工作室領銜名師申報表
姓 名: 任 教 學 段: 任 教 學 科: 工 作 單 位:
荔城區教育局 2019年4月 填 表 說 明
1.本表內容一律用電腦錄入,并用A4紙雙面打印。 2.封面的“任教學段”填寫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或特殊教育。 3.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
附件2
荔城區名師工作室成員申報表
姓 名: 任 教 學 段: 任 教 學 科: 工 作 單 位:
荔城區教育局 2019年4月 填 表 說 明
1.本表內容一律用電腦錄入,并用A4紙雙面打印。 2.封面的“任教學段”填寫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或特殊教育。 3.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
附件4 荔城區名師工作室章程
為加強管理,使名師工作室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作用。特制定《莆田市中小學名師工作室章程》。 第一條 指導思想與培養目標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教育根本任務,以提高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為主旨,充分發揮名優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 2.通過領銜名師的指導,培養造就更多的優秀教師、骨干教師,推動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第二條 工作目標 3.名師工作室主要以網絡為載體傳播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幫助教師教與學,充分發揮名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示范、引領、指導、輻射作用,努力提高教書育人水平。大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現我區教育高標準、高質量均衡發展的目標。 4.名師工作室以領銜名師姓名命名,并配備6-8名優秀青年骨干教師為成員,共同組成名師工作室。 5.工作室實行任期制,以3年為一個周期。 第四條 組織管理 6.名師工作室在荔城區名師工作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作。 7.名師工作室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工作室和名師的工作,要辟出專用辦公室,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為工作室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成員所在單位也要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 8.組織領銜名師和成員分期分批到省內外教育發達地區學習進修。 9.表彰成績突出的工作室、領銜名師、成員。 第五條 工作室任務 10.研究探討教育教學改革趨勢和前沿動態,積極參與課程改革,發揮本學科“專業引領”作用,為我區教師提供備課咨詢與指導。 11.研究探討課堂教學、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探索實施課堂教學新途徑和新方法。結合考試改革的動向和教學實際,開展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研究。 12.引領進入名師工作室的成員提高師德修養、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結合教育教學實際,開展課題研究工作,生成可見性成果。在任期內“帶一支隊伍、抓一批項目、出一批成果”。 13.積極承擔教師培養和培訓任務,為我區教師隊伍的建設提出建議、規劃和實施方案。 14.建構和完善名師工作室網上平臺,為我區教師的在線交流和各類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與傳播提供載體,為建立名師工作室的輻射機制提供運作平臺。名師與成員互動探討的內容實行領銜名師負責制。 15.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其他教育教學研究任務。 第六條 領銜名師工作 16.領銜名師要根據學員的特點,制定和完善每個成員的培養目標,對成員實施全程指導。定期舉行工作室成員工作例會。 17.每學年初制定書面計劃、學年末進行書面小結。 18.每學年至少開展2次區級以上公開課活動、或組織2次“送教(送培)下鄉”活動,或組織1次區級及以上教學論壇。 19.每周安排1個固定單位時間在“名師工作室”網上平臺,引領工作室成員提高師德修養、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20.任期內,至少主持1個區級及以上研究課題;在公開發行CN刊物上至少發表1篇論文,或在區《名師論壇》上發表2篇論文。 第七條 成員工作 21.接受領銜名師指導,參加名師工作室舉辦的各種會議、教學研討、課題調研等活動。 22.每學年初制定書面計劃、學年末進行書面小結。 23.每學年要開1節區級及以上公開課、或開1個區級及以上教師培訓講座。 24.任期內,參與1個區級及以上課題,在區級以上刊物或區《名師論壇》上至少發表1篇論文。 第八條 經費管理 25.荔城區教育局為名師工作室提供專項經費補助,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26.在完成規定工作量前提下,每年為名師工作室提供不少于2萬元的活動經費,專用于工作室領銜名師及成員培訓進修、業務學習、教育閱讀、研學游學、開展工作、進行活動等開支,按活動的項目給予必要的補助和獎勵,具體補助和獎勵辦法另行規定。 未盡事宜由荔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upfiles/file/20190416/20190416092906_0880.zip
|